围绕主要目标,《行动方案》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,总体上可以归为三个方面。
一是强化农业发展的标准基础。以种子、农田建设、土壤整治、农机装备、设施农业标准化等为重点,发挥好标准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;以产品为主线,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;优化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、农产品品质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标准;从投入品减量化施用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、强化资源监测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不断完善农业绿色发展标准等。
二是补齐乡村建设的标准短板。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标准建设,研究制定农村房屋设计、村庄改造、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以及冷链物流、快递服务等乡村新兴服务业标准;制定人居环境通用标准,加强农村厕所、粪污处理、垃圾处置、村容村貌整治等专用标准制修订,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;以教育、卫生、就业服务、防灾减灾为重点,强化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在乡村实施应用,开展农村安全防范、应急管理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。
三是提升乡村振兴标准化推进水平。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、项目管理机制等相关标准研制,巩固提升防返贫工作标准化水平;推进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,优化构建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引领,以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等为支撑的标准供给结构;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和服务体系建设,提高标准化工作效率;深化标准化国际合作,显著提高农业农村标准国际化程度。